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(fā)技術規(guī)范 制藥工業(yè)—化學藥品制劑制造
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 Pharmacy industry—Chemical pharmaceutics preparations manufacturing
( HJ 1063—2019 2019-12-10實施)
為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(huán)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、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國辦發(fā)〔2016〕81號)和《排污許可管理辦法(試行)》(環(huán)境保護部令第48號),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,指導和規(guī)范制藥工業(yè)—化學藥品制劑制造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(fā)工作,制定本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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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資料下載:HJ1063-2019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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