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度包裝早已不是新鮮話題,大體可以分為兩種情況:一種是“三流產(chǎn)品,一流包裝”,大搞“套娃”式禮盒。另一種則是與其他商品混裝搭售,說是賣月餅、粽子,實則賣紅酒、茶葉乃至金條,動輒搞出“天價”。過度包裝給環(huán)境和資源帶來的危害顯而易見,包裝上肆意加碼,折射出垃圾源頭減量、綠色生產(chǎn)生活的理念沒有落實到位。
被拋棄的包裝物,最終成為生活垃圾,加劇了“垃圾圍城”負擔,污染了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。尤其是不可降解的塑料、含塑制品等固體廢物在處理時會帶來嚴重污染,填埋又會擠占耕地等生態(tài)保護紅線。
研究表明,我國包裝廢棄物約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%至40%,其中很大一部分由過度包裝產(chǎn)生。過度包裝喧賓奪主、華而不實,嚴重浪費資源不說,更抬高了市場物價,有的還涉嫌消費欺詐。過度包裝使消費者無法判斷商品的價值,嚴重誤導消費者,助長了送禮攀比的不良習氣。
遏制過度包裝不能沒有細化標準。經(jīng)過多年治理,過度包裝現(xiàn)象已有所改觀,但某些商家仍與執(zhí)法機關“斗智斗勇”。因此,要從源頭上減少資源消耗,倡導文明健康的節(jié)日文化,給何謂“過度包裝”定出更為明確的標準,劃出更為清晰的紅線,是“正解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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