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做好本市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階段性免收工作的通知
滬發(fā)改價調〔2022〕6號
各區(qū)人民政府:
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,有力有序推動經濟加快恢復和重振,根據市政府印發(fā)的《上海市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》(滬府規(guī)〔2022〕)5號)相關要求,現(xiàn)就本市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階段性免收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適用對象
屬于《上海市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》(滬府規(guī)〔2019〕28號)第三條列明的應繳納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對象,即在本市產生生活垃圾的國家機關、企事業(yè)單位、社會團體、個體經營者等(以下簡稱“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對象”)。
二、免收范圍
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對象在2022年6—8月(共三個月)產生的單位生活垃圾免收處理費。其他月份仍按照“按量征收”原則進行計征。
三、辦理方式
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階段性免收工作采取免申即享方式,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對象無需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即可享受。
四、其他事宜
各區(qū)應及時部署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單位做好階段性免收相關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
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
2022年5月30日
原標題:關于做好本市單位生活垃圾處理費階段性免收工作的通知
特此聲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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